1月8日21时8分许,四川成都新都区一小区居民房发生火灾。
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前往现场处置,21时14分消防员到达现场。
经侦察发现是101室居民房客厅起火,现场有明火,烟雾较大,消防员立即出水枪进行处置。
同时组织搜救小组对楼内被困人员进行疏散。
21时25分火势被扑灭,现场过火面积16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据事后从辖区派出所了解到,此次火灾发生是由于家庭矛盾。1月8日晚,47岁的男子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费,其子女只愿支付2000元,随即男子做出人为纵火的极端方式。目前纵火男子已被刑拘,后续审判警方正在处理中。
阿消提示,放火行为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我国对故意纵火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