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在侦破的几起诈骗案件中,都出现了一个关键角色--电诈"工具人"。所谓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
在电诈犯罪链条中,诈骗分子往往需要大肆收购、获取手机卡、银行卡和个人信息,并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具人"具有犯罪的故意、过失,则构成帮信罪、诈骗罪共犯。
斥巨资买黄金 男子为电诈团伙洗钱被抓获
近日,甘肃兰州警方就破获了一起"买金洗钱"的案件。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并没有直接实施电诈,而是成了境外电诈分子的帮凶,被警方抓获。
今年4月15日上午,在甘肃兰州的一家金店里,出现了一位特殊的"顾客"。他佩戴着口罩,一进门就坐在了店里的沙发上。在和店员短暂交流后,他走到柜台前开始挑选黄金。但接下来,这名顾客的行为却让金店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金店负责人 韩女士:他不看款式,不要求克重,反正就是你给我拿出来的黄金的件数对我的钱数是一样的就行。当时装黄金的时候他也不要求密封袋,什么袋子都不要求,反正你只要是塑料袋也行,你给我这样装就行,他全程没有要求。再加上我们因为干这个销售行业时间长了,自己也有点心慌。没有买几十万的黄金直接不看款式,你不看款式觉得还能说得过去,最起码你不要求包装袋,直接就是一大袋,感觉就像垃圾一样的装在塑料袋里提走就行了。
尽管对这名顾客的行为感到疑惑,但金店负责人还是按照他的要求,先后分3笔完成了52万多元的交易。然而,在核对刷卡底单时,金店负责人又有了意外的发现。
金店负责人 韩女士:我说那你把你的身份证和你要刷的这个卡的对应的信息给我一下。当他给了我信息的时候,我感觉他的卡是不对的,不是我们兰州本地的,是外地的。我说你今年多大,他说是2004年出生的。我说,妈呀,你2004年出生的,给我给的身份证这个差异太大了吧,我说那这个卡不行,必须得要你刷卡的卡主本人的。他又给我发过来一个,又是另外一个人,那会我就已经怀疑了。
当看到这名顾客接二连三的异常举动后,金店负责人悄悄报了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金店里,并对这名嫌疑人进行了初步盘查。嫌疑人称自己是按照公司领导要求来购买黄金的,但当民警问到他的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和具体地址时,他却含含糊糊说不清楚。
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后,嫌疑人终于承认,他是帮助电诈团伙洗钱的成员之一,这一次是专程从广西飞到甘肃兰州,意图通过购买黄金的方式洗白电诈赃款。
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建兰路派出所民警 马尚明:嫌疑人跟上线沟通以后,上线给了他4000元的好处费。他就乘坐飞机,9点多到了事发地金店的门口,跟一个男子对接,该男子给了他一部手机和两张银行卡,然后他再根据"飞机"(境外聊天软件)里面上线的指示,在这个金店里面,按照上线的指示,分3笔刷了52.6万元的现金,购买了800余克的黄金。他准备将黄金装袋背上之后,送到上线,上线再给他相应的报酬。
根据嫌疑人交代的情况,兰州警方又通过银行卡和手机等信息锁定了一个专门为电诈分子洗钱的团伙。目前,后续打击破案、退赃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网络交友诈骗"升级" 诱使他人帮忙洗钱
在刚刚这起案件中,购买黄金是电诈团伙利用"工具人"洗钱的方式之一。围绕洗钱,电诈分子往往会编造出多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更有甚者,会利用社交网络平台,通过聊天交友的方式,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从而进一步诱使受害人帮其洗钱,成为他们的"工具人"。
家住湖北武汉的黄女士今年54岁,离异多年的她平时爱在家拍视频交朋友。今年6月14日,一位名叫"来日方长"的网友添加黄女士为好友,在对方的热情追求下,短短半个月时间,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对方告诉黄女士,自己是四川退伍的军人,现在跟着老领导做投资,收益可观。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分局邾城街刘集派出所民警 周子杰:对方多次告诉黄女士,他的这个投资项目有多赚钱,并将他投资项目的账号密码交给黄女士进行打理。
黄女士用对方的账号登录这个投资软件后看到,里面显示有20多万元资金,每天的收益高达6000元。对方随即邀请黄女士和他一起投资赚钱,然而黄女士手头并没有多少可用资金,于是,对方又跟黄女士提出了新的赚钱方式。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分局邾城街刘集派出所民警 周子杰:对方说,你帮我的老领导进行套现,我给你2%佣金。黄女士想着这样能赚钱也并不累,没有什么要求门槛,便答应了这个事情。
于是,黄女士向对方提供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信息。在6月23日至28日短短六天时间,对方向黄女士的账户共转账120.9万元,黄女士将这些钱以现金方式分批取出后,交给了对方指定的人员,并获得了6000元的佣金。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分局邾城街刘集派出所民警 周子杰:银行工作人员跟她说了这笔钱快进快出来历不明,有可能是违法犯罪所得,黄女士其实就心里存疑了。但是因为这笔2%的佣金实在是太诱人,黄女士没忍住诱惑,欺骗银行工作人员说这笔钱是她以前在北京工作时,人家欠她的钱。
7月1日,黄女士居住的辖区属地派出所接到线索,发现黄女士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疑似涉嫌"跑分"洗钱。民警立即出发,将正准备取钱的黄女士控制。
民警告知黄女士,与她每日热聊的网友"来日方长",其实是个惯用"杀猪盘"的诈骗分子,而所谓的"为领导套现"资金,也是对方诈骗所得。对方对黄女士实施诈骗没有得逞,转而利用黄女士的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洗钱。7月2日,黄女士被警方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将银行卡提供给电诈分子使用 两人被判刑
像黄女士这样,为了牟利,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等信息交由诈骗分子使用,是典型的电诈"工具人"行为。有了这些"工具人"的银行卡信息,电诈分子就可以将诈骗得来的钱"洗白"后,再转入自己的账户,以此逃避警方的追查。
前不久,在山东德州,一名女子遭遇了一起"寄拍模特"类骗局,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受害人的被骗资金正是流入了两名电诈"工具人"的银行账户中。
山东德州的王女士无意间收到一名陌生网友发来的好友申请,添加对方后,对方向她推荐了寄拍模特的兼职工作。对方称,穿上卖家寄来的漂亮衣服,拍上几张美美的买家秀照片,发布在网上,就能小赚一笔。平时空闲时间较多的王女士,想着可以挣点零花钱,就接下了这个工作。
德州市民 王女士:对方说,穿上他们发过来的衣服,拍几张照片就可以有50元到100元的佣金,如果想做这个寄拍模特的兼职,得需要验证我的信用度,得需要做几笔刷单。
随后对方发给王女士一个链接,让她下载了一款App,并在上面进行操作。实际上,这个App并不是真的用来刷单的,而是诈骗分子自己开发的假平台。
德州市民 王女士:我投了1000块钱,做了三笔任务,对方返了200块钱佣金,本金也全部给退回来了,我感觉这个事情很可信,所以就跟着她继续做了。
对方告诉王女士,她前期做的都是小单返利少,后面有一些团单返利高,但需要先充值转账,随后把王女士拉进了一个交流群内,里面很多人频繁晒出一些获得大额收益的截图。
德州市民 王女士:我先后向对方指定的账户转了三笔账,大约10万元左右,当我要提现的时候却发现无法提现了。然后我问对方是怎么回事,对方告诉我是操作有误,然后让我再继续转账,这会我感觉应该是被诈骗了,所以我就赶紧报了警。
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长庄派出所民警 周庆文: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寄拍模特实质上还是一种刷单类诈骗,只不过这类诈骗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受害人认为只是简单拍几张照片而已,没有什么损失,但是诈骗分子会慢慢地引诱其进入到刷单诈骗的套路中,对其钱财进行诈骗。
民警对涉案账户进行调查发现,王女士的大部分资金都流入了王某某和汪某某两名银行卡主的账户内。随后,民警成功将这两人抓获归案。
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长庄派出所民警 周庆文: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两人因生活拮据,在网络上认识收购银行卡的嫌疑人,后两人将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并获得每单3%的收益。
在检察机关对两名嫌疑人进行移送起诉后,目前,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做出判决。两名嫌疑人均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杨阳:两名被告人为了获取好处费,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两人卡内的涉诈骗资金共计100余万元。两人的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